国际货运出口流程操作规范
一、接受货主询价
1、海运询价:
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,各大航线常用的,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,价格;
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;
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,如货名,危险级别等。(水路危规)
2、陆运询价:(人民币费用)
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;
②各港区装箱价格;
③报关费、商检、动植检收费标准。
3、不能及时提供的,需请顾客留下电话、姓氏等联系要素,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。
二、接单(接受货主委托)
接受货主委托后(一般为传真件)需明确的重点信息:
1、船期、件数
2、箱型、箱量
3、毛重
4、体积
各项型最大体积为:(长*宽*高)可装体积,可装重量
1×20’GP=31CBM 6*2.38*2.38 25 17MT
1×40’GP=67CBM 12*2.38*2.38 55 25MT
1×40’HC=76CBM 12*2.7*2.38
1×45’GP=86CBM
(注: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;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;MT
metric ton 公吨;HC high cubic 高箱)
5、付费条款、货主联系方法
6、做箱情况,门到门还是内装
三、订舱
1、缮制委托书(十联单);
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、相符性,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。
2、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:
需提供订舱附件的(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),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。
3、取得配舱回单,摘取船名、航次、提单号信息。